導遊阿蓉與同胞團友大打出手已發生多日, 由事件開始以為一名本地導遊疑似導遊阿珍般強迫內地同胞在指定地點消費以賺取佣金, 到最後發現原來兩人同為內地同志以及聲稱為本地旅行社以現金解決事件, 峰迴路轉. 看過很多人的評論, 有獨立時事評論員, 政府官員, 第三者監管機構等, 得出的結論是:
- 說到尾, 大陸人都是講錢, 錢收了就不打官司; 錢給了, 旅行社就可繼續做生意. 打人不打人, 一點都不重要.
- 李純恩說得對, 整件事其實和內地每天發生的打人搶錢及國內自由行一樣, 本應不足為其, 只是事件發生在香港 (以及之後的內地團友在澳門打一名操內地口音又聲稱為澳門本地導遊), 即時被CCTV及千千萬萬的同胞認為香港與內地不融洽, 社會風氣差, 旅遊業丕變. 大陸同胞在吹水之餘未有察覺自己原來和他們兩方一樣, 一樣都是大陸同胞, 都是貪錢要面格衰.
- 不論事件三方是否大陸人, 亦不論最後用何方法解決, 其實對本地香港人只有好處 (見下文), 打得愈勁愈好.
- 香港人, 你們想同千千萬萬同胞一起搶奶粉日用品, 還是低聲下氣給他們一巴一巴打過來再用錢掉向你, 可能大家以為我們無選擇, 其實我們每一個行為都有影響. 應該怎樣對他們, 應該怎影響他們再來不再來, 我們有太多選擇.
蓉勇之喜
2011年02月12日
刁民街頭扭打互毆引起圍觀,在人類學上,不應該成為新聞,因此,香港旅遊業的新春「蓉勇大戰」,最終導致旅行社向大陸客磕頭賠款十二萬的「不平等條約」,竟然引起哄動,是一個社會不成熟的表現。為什麼?首先是中國的學者時時搖頭擺腦說:即使人的質素本來好,有一壞的制度,再好的人也會變壞。那麼「零團費」,就是一個壞的制度了。奇怪的是,這個壞制度,這次終於破例,既不是什麼馬列主義,也不是前殖民地的什麼司法獨立,和文官治港等是「西方國家有先例」、從白人國家抄襲過來的制度,而是百分百中國人自己的「原創」。香港人自己一發揮「創意」,即如此新奇,那麼發生大陸遊客與新移民導遊互毆的活劇,正常得不得了,更加沒得好講。然後是這十三年來的「背靠祖國」,更是特區政府制定、全港市民附和的「基本國策」。祖國消費客的行為,四五十歲這一代,他們從文革年代毛語錄的赤貧跨進改革世紀 LV和 Chanel的暴富,心理不平衡,是這個樣子。九○後江澤民時代出生的中國人,一生下來就很富有了,都有得讀書,見識過世界,如果你不信世上有「小農 DNA」這回事,再過二十年,大陸遊客的行為就會有所進化而「正常化」的,那時,香港人反倒會懷念「阿勇打阿蓉」的「集體回憶」,無論獅子山下還是廣東道上,時間會令一切辛酸變甜,這一切不快,都會變成「歲月情懷」。如果相信基因說,那重溫一點達爾文的通識,深入明白森林定律、物競天擇,更不必憤怒而哀號。肯尼亞動物遷徙,獅子過河,擒吃一頭羊,你會搥胸頓足嗎?凡事都要 Positive一點─大陸中央台趁機抹黑香港旅遊業,也是天大好事,因為只有兩種結果:第一,如果你認為大陸人民都不相信官方喉舌,中國官方說東的,「老百姓」都知道該往西跑,例如人民日報說奶粉很安全或天安門廣場沒死過一個人之類,那麼中央台越把香港抹黑,大陸人民越要用腳和用現鈔逆反投票,不要擔心,香港旅遊生意只會更好。第二,是大陸人民都擁護共產黨、相信中央台,聽信了,真的不來掃貨了,那麼香港一片清靜,少了許多喧嘩,奶粉和衞生棉的價格和供應都穩定,不也一樣是好?很簡單的邏輯常識,對不對?蓉勇大戰絕不是「醜聞」,而是兔年開跑的最強喜事。
(陶傑)
關香港什麼事?
2011年02月12日
大陸刁遊客與香港惡導遊打架,上了幾天報紙新聞。據說事情還驚動了北京中央電視台,報道之時,說事件令香港旅遊業蒙羞。香港旅遊業?你看看最近「出事」的那些什麼「惡珍」、「惡蓉」,她們也可入「香港旅遊業」的賬嗎?再說得明白一點,許多為「大陸遊客」組團並提供購物一條龍服務的人,從事的雖是旅遊業,但不是「香港旅遊業」,而是「大陸旅遊業」,他們不過是把辦公地點和表演舞台搬到了香港而已。這類「旅行團」,從組團到接團到購物,基本上是由大陸同胞服務大陸同胞,做的好,是大陸同胞接待了大陸同胞,出了事,是大陸同胞坑了大陸同胞。這個「大陸同胞」的意思,並非一張身份證,而是意識。如今這些「香港遊」的旅遊團,不管是參團的人還是接團的人,所作所為,又哪有一點香港的意識和香港的作風?塘水滾塘魚,塘魚滾塘水,滾來滾去,都是自己友。真正的香港導遊,普通話都說不清楚,怎還有能力那麼流利地「辱罵」大陸遊客,那麼流利地跟大陸遊客吵架?香港的旅遊議會和高官們,不用再裝謙虛裝孫子,只要好好搜集一下資料,呈報給中央電視台,中央電視台下次再報道的時候,就會比較具體地說:「一個福建導遊跟一個安徽遊客在香港旅遊巴士上發生衝突─」這樣,「香港旅遊業」就脫難了。
(李純恩)
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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