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鍾穎國(見圖),濫用受害女童及家長的信任,不但性侵犯女童,更拍下照片及短片,行為醜惡,雖然被告求情時指自己患有焦慮症,但心理報告顯示,被告喜歡操控別人,性觀念扭曲,有中至高度重犯風險,原可被判入獄十年或以上,考慮被告認罪,令受害女童毋須上庭作供,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囚六年。
案情指,被告原在深水埗一所小學任教,受害女童屬其舊生,○七至○九年被告向女童母親表示,可免費為女童補習,當他與女童單獨在房間補習時即露出狼相,先奪去女童初夜,更拍下淫照和短片,又以洗腦式般喝令女童,要女童大喊:「我屬於鍾頴國!」,要女童答允:「死後靈魂都屬你」。
被告後來因捲入另一宗風化案,警方在其家中蒐證時找到女童的照片,因而揭發事件。
(頭條日報 05-10-2010)
勁鍾意呢句:
以洗腦式般喝令女童,要女童大喊:「我屬於鍾頴國!」,要女童答允:「死後靈魂都屬你」。老師的通病, 你地就係最好最叻, 全世界都要聽你地講就最好.Good morning m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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